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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和旷课。 二、学生进行实验前要做好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掌握实验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并接受指导教师提问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 三、学生在实验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不准高声喧哗、打闹、嬉戏等;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等。 四、学生进行实验时,要严肃认真,按实验规程正确操作,仔细观察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福州大学贵重仪...
福大科[2004]43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校贵重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和利用率,保证贵重仪器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建立一个开放式的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共享实验平台,校科技处会同校资产处、校测试中心在充分调研、多次研讨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加强福州大学贵重仪器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6个管理办法。经2004年第8次校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福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福大设字(2005)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其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学校由一位副校长分管仪器设备的工作,在分管校长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教育部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
教高司条函[200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教育厅): 为了使各高等学校能准确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教高司条函[2000]010号),特对填写《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有关事项做如下补充说明。 1.此表按照学年度填写。 2.表中各项(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服务收入、功能利用开发)“小计”得分最高分不得超过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
教高[2000] 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部属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使其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了对1984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修定工作。 现将修定后的《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给我部高教司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关于《科学研究与教学用品免征进口...
关于《科学研究与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 1997年7月10日 海关总署发布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研究与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规定》和本办法所称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是指: (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研开发的机构。 (二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 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委支属高校: 现发布《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 李铁映 1992年6月27日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
海关总署令第179号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减免税备案 第三章 减免税审批 第四章 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 第五章 减免税货物的处置 第六章 减免税货物的管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详细]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