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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近期师生员工外出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28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师生员工被感染的风险,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内,学生非必要不出校,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开校区所在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按以下办法管理:

一、学生外出管理

1.应提前填写《福州大学住校生外出审批表》,经所在学院审批(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

2.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实记录每日行程。

3.返校时,应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意返校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入校后直接进入居校健康监测点,健康监测7日后,经核酸检测阴性的,方可返回宿舍居住。

二、教职员工(含第三方人员)外出管理

1.应提前在校园“每日健康填报”上报备和填写《福州大学疫情期间教职员工外出审批表》,经所在单位审批(学院由党委书记审批,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审批,第三方人员由学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

2.外出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实记录每日行程。

3.返回校区所在地后,需居家健康监测7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其它

1.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师生员工外出审批管理规定,师生员工外出情况应及时向人事处(教职员工)和学生工作部(学生)报备。

2.对违反疫情期间外出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中高风险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按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落实管控措施。

4.上述师生员工外出要求,根据疫情情况,适时调整。

5.各校区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参照执行,相应规定应报学校备案。

附件:1.《福州大学住校生外出审批表》

2.《福州大学教职员工外出审批表》

福州大学疫情防控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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