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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21-09-2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据学校秋季开学疫情防控督查情况通报:1.多个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教职工外出时未在“教职工健康填报”系统进行报备审核的情况。2.各单位科研平台自聘人员外出信息报备的监管还须加强。当前,我省出现多点散发疫情,疫情防控正面临2021年以来最为严峻复杂的形势。请各单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会议精神,落实“四早”要求,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提高防护意识、责任意识,共同努力构筑校园安全屏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请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工“从严从紧”落实以下防控要求:

一、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动态、精准掌握教职工行程信息,按要求建立“点对点”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入境人员严格实行“14+7+7”闭环健康管理措施及后续健康监测;近期本人或共同居住家属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执行“14+7”健康管理措施(至少3次核酸);有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共同居住接触史的执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至少2次核酸)。各单位要做好居校健康监测教职工的生活保障服务,居校健康监测期间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堂食。

二、落实全员核酸监测,做到“应检尽检”。请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核实本单位教职工是否都做到了9月11日以来学校要求的全员核酸检测、重点地区旅居史或相关接触史两次以上核酸检测的要求,未能按时参加学校统一检测的教职工,请自行前往相关机构检测(返校须提前1天在“教职工健康上报系统”中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落实每日健康及行程报批、报备。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做好缺勤教职员工的登记和情况追踪等工作,对因病请假或缺勤教职工做好排查;提醒每位教职工本着为全校师生负责任的态度,每日认真、如实、及时填报健康及行程情况,避免错报、漏报,杜绝瞒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在公共场所应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减少聚集,积极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出示健康码并接受测温等进校管理。

四、加强出行活动管理,倡导就地过节。各单位要从严把控教职工外出审批,不得批准教职工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引导教职工加强自我防护,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减少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中秋国庆假期,积极引导师生员工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市、不出县、不出校,确有必要外出的要按情形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落实防控措施。未经批准不出校区所在地(福州市五区、闽侯上街,各校区参照执行)。

人 事 处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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