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大委组〔2013〕31、32号文件精神,现就近期促进我校各级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工作落实通知如下:
1、各二级党组织要推动各基层党支部围绕期初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具体指标,务实管用地建立本支部创先争优制度,落实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师生工作制度、开展好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
2、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亲自抓好选树和宣传基层先进典型工作,把指导先进党支部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作为推进工作的关键切入口,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将好的做法介绍给其他党支部学习借鉴。要把这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做为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3、各二级党组织要在11月15日前上报典型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见附件,联系人:柯江锋,电话:22866006)。选树和宣传典型党支部范围应至少包括2007年以来曾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和二级党组织当前在选树培育的先进党支部。校组将把上报材料汇编成册,印发给全校各基层党组织交流学习。
4、在明年“七一”评比表彰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要接受群众评议,评议结果要作为先进推荐、评选和表彰的重要依据。今后,校级以上表彰对象原则上从二级党组织已经有开展选树和宣传的典型党支部中择优挑选。
5、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共建共创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
附件:二级党组织选树和宣传典型党支部情况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3.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