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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落实“三转” 坚持突出主业 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5-20 浏览次数:

(2015年3月19日)

 

巫文通

 

同志们:

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专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分析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形势,深化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待会,省教育厅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黄红武同志将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受省教育厅党组、省委教育工委委托,总结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5年主要任务。

一、201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全省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坚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遏制腐败,坚决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工委会和厅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连续5年由委厅领导带队,对省属高校和厅属单位(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定下发了全省教育系统落实“两个责任”指导意见,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传导责任压力。去年以来,我们对1所厅属学校因合作办学、招生管理违纪问题追究领导责任,给予校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所厅属单位、2所厅属高校因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问责,给予3名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或廉政提醒谈话。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是在查办案件方面。省教育纪工委、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共受理信访举报件566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314件(次),均按照“五种方式”分类处置。立案查处了厅属单位(学校)违纪问题3件3人,指导办理领导批示件、上级交办件79件,按期回复办结率始终保持100%。特别是去年下半年以来,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全省教育系统共立案或查处涉及教育“四类案件”70件,其中新立案39件、新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起诉审理15件,涉及党政一把手(含校长)23人。高校立案数达到2013年全年总数的3.3倍。制定了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及配套措施,受省纪委委托,省委教育工委先后对6名厅级校领导,对20多名处级及以下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实名通报了典型案件11件17人,警示震慑效果比较明显。

三是在整治“四风”方面。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时间节点先后组织5批次6个“小分队”,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认真查纠了厅直属单位(学校)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7起22人,全省高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10人。坚决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在全国率先推行普通高校招生“两承诺”监督制度,全省80多所高校校长向社会公开发布遵守招生纪律“12个不得”承诺公告,省级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公开签订“5个不得”承诺书,得到教育部的肯定。率先在全国开展教师“不收礼”活动,厅属学校及全省教育系统1.4万多所校(院、园)长向社会公开发布“不收礼”承诺公告,51万多名教职员工填报自查表,营造了廉洁从教氛围,促进了教育系统风清气正。

四是在廉政宣传教育方面。注重加强警示教育,厅机关每季度安排1-2次以观看警示教育片为主的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在榕高校处以上干部共1244人次分批次到福建省榕城监狱,观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接受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我省推荐的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在第二届全国大赛中获得多项一、二等奖的好成绩。

五是在落实“三转”方面。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省教育纪工委书记、驻教育厅纪检组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业务工作,厅机关、直属单位(学校)及全省高校纪委书记,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以主要精力抓好纪检监察主业。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两轮清理,目前驻教育厅纪检组仅保留或继续参与5个省(厅)级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23个省(厅)级议事协调机构或临时机构。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也已基本清理到位,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得到凸显。

六是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重视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先后选送2批次共6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监察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组织60多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加强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开展“近五年来福建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评估”等重点课题调研。实行“双人办案”、“双人审理”等内控机制,强化内部监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辅教材征订选用、基建后勤、校办企业、招标采购、科研经费、入学招生等重点领域的消极腐败问题仍然时有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以及师德师风问题尚未根本遏制;个别高校党委特别是二级院、系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教学、轻廉政,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并存在逐级弱化、逐级减压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想办案、不会办案,在履行监督责任意识、工作作风和能力素质等方面还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这些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服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承载着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党的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纪律建设,特别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习惯,遵守政治规矩是讲党性、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要严格遵守课堂讲坛政治纪律,坚决把住教育传播关。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坚决纠正自由主义、组织懒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二)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教育系统腐败问题。紧紧围绕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目标,坚决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基建后勤、招标采购、科研经费、招生考试以及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等重点领域的腐败案件。要紧盯重点人、重要事和重点问题,加大审计移送和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力度,对于涉及腐败案件的,必须零容忍、严尺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坚持抓早抓小,树立查处案件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的办案理念,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予以约谈、函询、诫勉或廉政提醒谈话。要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办案人才库,探索推进高校之间交叉办案的做法,实现办案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共享。

今年,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省纪委的要求,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重点任务来抓。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每月统计梳理各类信访举报及处置情况,每季度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定期对反映较多的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和研判。二是坚持突出重点。着重筛选涉及教育重点领域的问题线索和侵害师生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特别要注意筛选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三是坚持快查快结。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线索,要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等五种方式进行处置,使每一件有实质性举报内容的检控类初信初访件,件件得到办理。要健全保密制度,对发生失泄密以及以信、以案谋私的,要从严查处。

(三)深入整治“四风”,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保持常抓的韧劲、长抓的耐心,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当前,要重点关注“四风”新变异、新动向,紧盯重要时间节点,警惕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严的态度查纠“四风”,以严的措施管住干部,要重点加强对公务接待转入隐蔽场所,会议超标、打“擦边球”,使用下属单位公车,利用科研经费违规开支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变相公款旅游等的监督检查。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对顶风违纪者要严肃查处,严肃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的党性党风和优良传统教育,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校风,坚决铲除“四风”的滋生土壤,打造山清水秀的教育政治生态。

要严厉整治教育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坚决纠正损害师生群众利益行为。重点加强招生考试领域突出问题的治理,特别是加强对高校自主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的监督;加强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纠“评审、评估、评比”中的不正之风和学术不端行为,对师德师风败坏者要坚决查处;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后勤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督,配合省纪委开展全省高校科研经费专项监察;要集中治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涉外合作办学、校办企业、高校附属医院、附属学校情况的调研,督促理清权属关系,健全责任机制;要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成果,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收费政策落实到位;要强化审计监督,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非法套取财政资金、克扣师生财物等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学校)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促使作风建设在教育系统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

(四)严肃追责问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去年省委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省纪委也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一案双查”工作的意见》,对启动问责的情形、情节、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今年是“问责之年”。中央纪委、省纪委多次强调要突出问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标准、严把尺度、认真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开展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突出对各单位(学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利用教育资源、寻租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对于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党委有关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纪委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五)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进一步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要求,各设区市教育局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的监督,不再承担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纪检组组长要全面“归位”,专司监督,不再分管驻在部门的业务工作;各高校纪委要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的监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重视抓好高校二级院系、校办企业及附属医院、附属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各厅属单位(学校)要注重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作用。各级纪委书记纪检部门要敢于担当、严于执纪、善于监督、勇于问责,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师生信赖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在省纪委以及教育厅党组、教育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定力,尽职履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推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和纪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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