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现将我校2014年劳动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有关课程调整请教务部门做好安排。
三、节日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