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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科技项目人员费使用的补充规定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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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科[2016]1号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政府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巡视和审计的有关要求,特制定《科技项目人员费使用的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科技项目人员费使用的补充规定》


科技处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计划财务处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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